各位领导: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21〕31号)第四章第6条:中层领导干部听课。听课按月进行,每次听课至少1课时,应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向有关教师、部门反馈听课情况。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一般每月听课2次;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一般每月听课1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每月听课2次;其他教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听课1次。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听课工作,听课中不仅要检查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也要加强对教材、教案、课件、视频等教学资料的意识形态以及课程思政落实情况的检查。听课后做好课堂情况反馈,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听课情况。
请各位领导及时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中层干部听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交教务办。及时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听课工作。课表见附件1。
教务办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