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浙科院人〔2021〕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申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等要求,合理科学地制定出2023年专任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计划。
2.入驻的企业可以是学校将根据2023年进企业实践进修计划及企业对人才、技术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对接,最终确定进企业实践进修教师人选。也可以是产业研究院企业,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产学研合作企业等浙科院人〔2021〕8号文规定的企业,并提供企业合作的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鼓励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无企业(除学校外)实践经历的教师申报。进企业实践进修的教师原则上学校不再兼课。
4.各单位(部门)认真审核教师填写的《2023年进企业实践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22年11月20前将计划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发1113067468@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1。
附件:2023年度年进企业实践进修计划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