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浙科院人〔2021〕8号),现就做好2023年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实践进修人员
申报过2023年企业实践进修计划并审核通过的教师。
二、实践进修的企业要求
符合浙科院人〔2021〕8号文的实践进修单位,并提供企业合作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实践进修时间
企业实践进修时间需连续12个月,进企业开始时间在该通知之后,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再兼课。
四、考核要求
实践进修结束后,根据浙科院人〔2021〕8号文的精神进行考核,各学院(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实践进修考核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
实践教师尽快跟企业沟通落实,明确实践进修的具体任务、目标、预期成果,填写《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并打印签字盖章,于2023年3月17日前各学院(部)将申请表、目标任务书、相关协议、课表及专家成员名单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070281
附件:
1.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
2.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
3.转移转化中心、地方研究院等校地合作平台一览表
4.青年教师实践进修考核小组专家名单
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