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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为准确上报我校的科研活动及成果,结合《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浙科院科〔2013〕1号)等科研管理规定,现将我校2013年科研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研统计工作的组织 科研统计工作是了解科研资源、制定科研政策的重要前提。学校科技处负责本次统计的整体规划、全面汇总分析;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明确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科研统计工作总负责人,科研秘书或联络人落实具体相关工作,组织老师填好各项表格。 二、科研统计工作的要求 1.按照严肃、准确、规范的原则做好统计工作,防止缺报、漏报、误报,所填数据将作为部门考核、个人科研业绩统计、职称评审的原始依据。 2.相关统计表格在附件一下载,填表说明附各表后,填写时请参照表格中的案例样式填写。 3.本次统计的相关项目或成果由我校在该项目组成员中最靠前人填写,其他参与人员不必重复填写。 4. 本次统计的论文、教材或著作、知识产权已在本年度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工作总量的统计工作中实施,不再重复统计。 5.本次统计科研项目指2013年立项和在研的科研项目,不包括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非第一单位且非第一完成人且无经费到校的不作统计。 6.本次统计的时期范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7.本次统计涉及的国家标准统一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社会经济目标分类及代码-GB/T24450-2009》,《非法期刊目录》(见附件二)。 三、科研统计工作程序 1. 2014年1月10日前,请相关老师将统计表格发科研秘书邮箱:wujiezhou@163.com。 2. 同时需提交以下佐证材料:1)获奖证书复印件;2)共建研发中心协议书复印件;3)其中2013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已交过佐证材料的不需再递交,只需填写汇总表。
附件1:2013年科研统计年报相关表格 附件2:相关国家标准分类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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