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请各单位通知今年(时间计算至2014年9月10日)满三十年教龄的教师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人事处。
上报材料要求:
(1)《浙江省任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双面打印2份);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1份(电子稿发至105029@zust.edu.cn);
(3)申请者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联系人:陈海明,电话:85070157
附件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doc
附件二: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xls
人事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