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校区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办《关于做好第九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通〔2014〕30号)要求,我校将继续选派1名干部赴天台县挂职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条件及待遇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多年管理工作经历或有学生工作经验的,或者是派驻地发展经济急需的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可优先考虑。
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情况,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经历与下派基层任职锻炼经历同等对待。相关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 任期及派驻时间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坚持和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结合指导员驻村工作要求和培养锻炼干部的需要,本批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任职时间为2年,期间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或村镇要求及本人愿意的可以连任。本批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时间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
三、 报名办法
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报名表》,经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择优确定选派名单报上级审定。请安吉校区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22日前统一将报名表交到行政楼32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stzzb@zust.edu.cn),咨询电话:85070107。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组织部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