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4〕54号),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访问学者访学效果,今年继续在访问学者中开展“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访问学者教师结合所从事学科专业特点,紧扣专业发展需要,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习、研究的内容。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通知2014年访学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
三、获得2012、2013年教师专业发展资助,项目须结题,请相关教师填写《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1式2份)。
相关材料将于10月22日前统一交人事处。
联系人:祝霞,联系电话:85070152
人事处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doc
2、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