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新春第一会”精神,加强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一)《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大人〔2024〕1号)
(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人〔2022〕6号)
二、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及推荐次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由评聘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校纪委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ust.edu.cn或钉钉发至人事处徐晟偲处。
1.《浙江科技大学“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人选汇总表》或《浙江科技大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
2.《浙江科技大学“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报书》或《浙江科技大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3. 佐证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
4. 二级单位推荐情况说明(A4纸质稿,主要领导双签字盖章,包含申报人排序及学院公示情况)。
(二)请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年龄及业绩要求说明
1.科大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科大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科大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和科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青年人才业绩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四)2022年已申报过科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的人员,若保持原申报层级不变且不增加新业绩,则无需重新申报,按照原上交材料进行评选。否则,需重新申报。
(五)本次科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的评选分为两批:2022年申报人员(不含2024年重新申报人员)和2024年申报人员。
(六)本次入选“卓越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培养周期为4年,2024年1月1日开始,中期检查、聘期考核业绩为2024年以来的新增业绩。
(七)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强人才“第一资源”,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强化人才培养储备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鼓励老师积极申报,按要求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持续做好人才的培养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
联系人:徐晟偲
联系电话:85070573(18367931390)
人才办、人事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