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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务处和保卫处“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中的自要求,学院采取如下措施:
1. 在1.10前将自查表,纸质(签字)放在C2五楼,王亦军信箱,电子稿发ZUST2@ALIYUN.COM.
2. 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处理,产生的费用及时向主管副院长汇报。
3. 如果问题较大,可以在整改措施内标明,由学院协调。
4. 实验室中的资产,通过系统进行核对。如果资产责任人更换,通过本次自查,进行资产转移。
自查表:点击打开链接
学校通知: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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