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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01日 15:18 发布人:李珊珊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要求,2022年起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工作将统一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21〕9号)文件,为了稳妥有序地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申报材料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聘未通过人员,今年暂停一年申报。

二、填报方式

业绩填报采用线下和线上方式同时进行。有效填报业绩统计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6月30日。

(一)线下填报。

1.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以下简称“评聘表”,附件1)和《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附件2),评聘表的填写格式请参照《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样表》(附件3)规范填写,《评聘表》一式两份、花名册一份及相关电子稿于9月13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

2.为方便申报人员填报、各单位审核和评聘工作,请将佐证材料按照“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佐证材料汇编”(附件4)的要求装订成册。

3.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聘表》和《花名册》进行逐项审核,确保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和有效,审核人在修改无误的两份《评聘表》中的其中一份的工作业绩下的每类栏目旁注明“经审核无误”并签字确认;另一份学院留存,用于平台业绩维护审核。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评聘表》(签字版)、《花名册》及相关电子稿和佐证材料统一交人事处。

(二)线上填报。

1.申报人员完成《评聘表》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聘管理服务平台”(简称“平台”,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业绩档案填写维护。

2.在利用线上平台进行业绩填报时,申报人要认真阅读《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附件5)和《关于“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业绩档案维护说明》(附件6),请严格按照附件5和附件6要求进行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

3.线上平台业绩档案材料维护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与《评聘表》的内容相一致,例如:《评聘表》中“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含论文、著作、专利、标准、采纳等,正高填写6项以内,副高填5项以内)”,平台上分项填写的内容和项数必须与《评聘表》一致,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

4.为做好平台业绩档案维护的初审工作,需二级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业绩审核,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平台中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等业绩档案审核人员名单(附件7)报人事处。

5.申报人员线上平台业绩档案材料维护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二级单位于9月2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审结果公正合理,各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对于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申报者,学校将从严从重按违反师德师风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因今年第一次采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评审,为稳妥起见,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给申报人员和二级单位增加了工作量,敬请谅解。

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21〕9号)文件第十五条第四款第5点“应用性成果、学术论文、专著等分类计分详见附录2,根据科研处最新文件做动态调整”,计分规则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业绩与科研事业发展贡献奖励核算办法(试行)》(浙科院科〔2022〕1号)执行。

4.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其它有关工作,人事处会在内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栏及时通知。

5.在填写申报材料碰到问题时,请联系人事处祝霞,85070152。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2.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样表;

4.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佐证材料汇编;

5.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

6.关于“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业绩档案维护说明;

7.平台业绩档案审核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22年91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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